据不完全统计,1991年我国
精神分裂症患者所占的比例是万分之7.2,也就是说当时在我国有超过700万的
精神分裂症患者。
精神分裂症患者发病时,其思维内容和对现实的感知是不正常的,但患者却对此坚信不移,致使患者的言行受其精神症状的支配,做出危害自己安全甚至生命的事情。例如一个在外地工作的年轻男患者,发病时认为“有人要害自己及自己的家人,并且自己的奶奶和妈妈都已经被害死了,自己也被告上了军事法庭,并将对自己判处死刑”,在这种病态信念的支配下,患者感到走投无路,首先用腰带勒自己的脖子企图自杀,被人发现后制止并看管,接着晚上又跳窗户跑到火车道上企图卧轨结束生命,被人发现后通知单位将其强制送入医院治疗。另一个
精神分裂症患者经过治疗,病情缓解出院,出院后表现不打、不闹,情绪稳定,于是家人放松了治疗,自动停药,致使病情复发,一天夜里,忽然感到有警察来抓自己,自己已经被包围了,随即起床跑到四楼楼顶,从楼顶跳下,导致双下肢骨折和骨盆粉碎性骨折,经积极抢救,虽然保住了性命,但对身体造成了严重的伤害。有的患者表现凭空听到有人命令自己做某事,如拒绝服药、拒绝进食甚至让自己自杀、从高处跳下或伤害自己的身体,这些命令往往是无法违抗而必须遵照执行的,因而产生危害自身健康甚至生命的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