癔症概述:
癔症(hysteria),又称歇斯底里。是一类由精神因素,如重大生活事件、内心冲突、情绪激动、暗示或自我暗示,作用于易病个体引起的精神障碍。主要表现为各种各样的躯体症状,意识范围缩小,选择性遗忘或精神暴发等精神症状,但无相应的器质性损害作为病理基础。临床表现可分为躯体功能障碍和精神症状两方面,躯体功能障碍可表现出痉挛发作,肢体震颤,肌阵挛,抽搐,瘫痪,起立不能和步行不能,不言症,失语症,多种感觉障碍和特殊感官障碍,植物神经机能障碍。精神症状,主要表现为情感爆发意识朦胧状态,昏睡状态,遗忘症,交替人格,童样痴呆等等。在某些情况下可引起癔症集体发病。在精神因素作用下,本病大多是急性起病,病程长短依症状表现不同,致病因素能否合理解决、治疗是否得当、病人的性格特点和病人能否正确对待精神因素和疾病有关。病人具有某些性格特征,暗示性高,且在发病和治疗中起重要作用。本病的预后一般是良好的,少数病人若病程很长,或经常反复发作,则治疗比较困难,具有明显癔症性格特征者治疗也较困难,且易再发。极个别表现为瘫痪或内脏功能障碍的癔病患者,若得不到及时恰当的治疗,病程迁延,可严重影响工作和生活能力,可因合并症而影响寿命。
癔症的发病原因与机理:
癔症(hysteria),又称歇斯底里。是一类由精神因素,如重大生活事件、内心冲突、情绪激动、暗示或自我暗示,作用于易病个体引起的精神障碍。主要表现为各种各样的躯体症状,意识范围缩小,选择性遗忘或精神暴发等精神症状,但无相应的器质性损害作为病理基础。本症多于青壮年期发病,起病突然,可有多次发作,尤多见于女性。国外报道一般人口中患病率为5‰,战时发病率占战时神经症的50%,直接与战伤有关的约为40%~60%。国内流行学调查资料中,各地报道的差异很大,约占神经精神科门、急诊总数5%~10%。近年来,癔症发病率有减少趋势。
发病原因:癔症的发生与遗传因素、个性特征有关,可概括为:在某种性格基础上,因精神受到刺激而发病,亦可在躯体疾病基础上发病:
1、遗传因素:国外资料表明癔症患者的近亲中本症发生率为1.7%~7.3%,较一般居民高。女性一极亲属中发生率为20%。我国福建地区报导患者具有阳性家族史者占24%。提示遗传因素对部分患者来说比精神因素更为重要。
2、病态人格:癔症性病态人格是指癔症病人的情绪与性格表现,这种病态人格特征于病后显得更加突出:(1)高度情感性:平时情绪偏向幼稚、易波动、任性、急躁易怒、敏感多疑,常因微小锁事而发脾气或哭泣。情感反应过分强烈,易从一个极端转向另一个极端,往往带有夸张和戏剧性色彩,对人对事也易感情用事。
(2)高度暗示性:指患者很轻易的接受周围人的言语、行动、态度等影响,并产生相应的联想和反应时称暗示;当时自身的某些感觉不适产生某种相应的联想和反应时称自我暗示。暗示性取决于病人的情感倾向,如对某件事或某个人具有情感倾向性,则易受暗示。
(3)高度自我显示性:具人自我中心倾向,往往过分夸耀和显示自已,喜欢成为大家注意的中心。病后主要表现为夸大症状,祈求同情。
(4)丰富幻想性:富于幻想,其幻想内容生动,在强烈情感影响下易把实现与幻想相互混淆,给人以说谎的印象。
3、精神因素:一般多由急性精神创伤性刺激引起,亦可由持久的难以解决的人际矛盾或内心痛苦引起。尤其是气愤与悲哀不能发泄时,常导致疾病的突然发生。一般说来,精神症状常常由明显而强烈的情感因素引起,躯体症状多由暗示或自我暗示引起,首次发病的精神因素常决定以后发病形式、症状特点、病程和转归。再发时精神刺激强度虽不大,甚至客观上无明显原因,因触景生情,由联想激起与初次发病时同样强烈的情感体验和反应,而出现模式相似的症状表现。
4、躯体因素:在某些躯体疾病或躯体状况不佳时,由于能引起大脑皮层功能减弱而成为癔症的发病条件。如颅脑外伤、急性发热性疾病、妊娠期或月经期等。
发病机理:学者们从心理学、生物学和生理学的不同观点上加以解释。心理动力学派根据压抑原理,认为受到超我不完全成功压抑的愿望,采取伪装形式,通过“转换”或转化为症状。巴甫洛夫学派从高级神经活动病理生理学观点出发,认为癔症患者的高级神经活动(特别是第二信号系统)的弱化,使受其调节和控制的第一信号系统与皮质症部位的活动相对增强或脱抑制,是癔症症状发生的病理生理基础。“反射”说学派认为癔症症状本质是一类神经系统原始的、本能的反应、这种反应可因继发性得益而强化,或因条件反射性联系而习惯化,成为主动化反应。这种观点的形式主要基于对战时癔症的治疗经验,未必适用于和平时期的患者。
癔病的早期征象
不少人不能把癔病、精神分裂症和神经官能症加以区别开来。实际上,癔病就是歇斯底里。
还有的人一提到歇斯底里,就联想到了大哭大闹、大叫大吵,情绪变幻无常。实际上,癔病的临床表现多种多样。但如果加以归纳,无非是精神症状和躯体症状两大类。
精神症状型的癔病,表现为兴奋躁动,哭笑无常等,看上去比严重的精神分裂症有时还要严重。有的瘟病患者发病时用唱山歌哼小调的形式唱出自己心中的苦闷;有的模仿已死的亡人口吻讲话;有的则出现痴呆,如将线往针尖上穿,将火柴杆倒过来擦等,给人一种比憨还要憨的感觉;还有的幼稚得象幼儿园里的小朋友一样逢人便叫“叔叔”、“阿姨”。
躯体症状型的瘫病,其症状是以“抽筋”和“昏厥”为主。患者抽筋时手足乱动,大口喘气,面色潮红昏厥时不言不语,四肢强直。癔病性瘫痪者也属于躯体型癔病,患者既无神经系统损害的体征,又与神经解剖分布不相称,如在睡眠中听到有人高呼“起火了”时,这类病人有可能拔腿就逃。
癔病性失语者,平时“发不出音”,“讲不出话”,但却可在打架时破口大骂对方。癔病性失明者看不见周围的人和物,但却能在灯光暗淡处绕过障碍物行走而不被绊倒。癔病性耳聋者“听觉失聪”,但却能在睡眠中被丈夫的鼾声吵醒,还会向医生“告状”。癔病性神游者可出现夜游现象。可见,癔病的表现十分复杂,绝非吵闹哭笑那么简单。
癔症的诊断与分型:
根据CCMD-2-R的诊断标准,癔症主要表现为分离症状和转换症状两种。分离是指对过去经历与当今环境和自我身份认知完全或部分不相符。生活事件或处境引起的情绪反应,接着出现症状一旦躯体出现症状,情绪反应便退色或消失,这种躯体症状叫做转换症状,转换症状必须排除器质性疾病。癔症可表现为精神症状,诊断为癔症性精神病,在神经症中,只有癔症这一型表现有精神病症状的特点。
(-)诊断标准:
1、有心理社会因素作为诱因
2、表现为下列症状之一
(1)分离性遗忘症(癔症性遗忘)
(2)分离性漫游症(癔症性漫游)
(3)分离性身份障碍(癔症性双重人格)
(4)癔症性精神病
(5)转换性运动或感觉障碍(转换性癔症)
(6)其他癔症形式
3、症状妨碍社会功能
4、有充分根据排除器质性病变和依赖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
(=)分型诊断标准
1、分离性遗忘症(癔症性遗忘)诊断标准
(1)符合癔症诊断标准
(2)以阶段性遗忘或事件性遗忘为主要临床表现,所遗忘的那一时间或时间对病人是创伤性的和使病人是痛苦的。
(3)不具有器质遗忘的特点:如以短程记忆为主的进行性遗忘。头部外伤后的逆行性遗忘、症、意识障碍以当时瞬间记忆(即时回忆)损害为主的遗忘症和意识障碍(中毒、癫痫发作或其他器质性障碍)恢复后的遗忘症等。
2、分离性漫游症(癔症性漫游)诊断标准:
(1)从住所和常去的地方离去,、不辞而别。
(2)发生在白天睡觉时。
(3)事先无任何目的的构想,开始和结束都是突然的。
(4)在漫游过程中保持基本的自我照料(饮食、个人卫生等),以及与陌生人的基本交往(如搭车、问路)、肤浅的接触看不出明显的精神异常。
(5)有身份觉察障碍。
(6)事后有遗忘。
3、分离性身份障碍诊断标准:
(1)急性的一过性精神障碍
(2)主要表现为自己的身份觉察障碍,常见的形式是神怪和死者亡灵附体,取代病人的身份。
(3)对周围环境缺乏充分觉察,注意和知觉限于周围人和事物的某些方面,且与病人改变了的身份相联系。
(4)没有妄想、幻觉等精神病性症状。
4、癔症性精神病诊断标准:
必须符合下列各项:
(1)以反复出现的幻想性生活情节与片段的幻觉、幻想、意识朦胧、神游症、表演性矫饰动作、幼稚与萎乱的行为为主要临床相。
(2)病程持续数周,其中可有短暂间歇期,此间仍有衰弱无力、多处疼痛、失睡或嗜睡或癔症性躯体障碍。
(3)自知力不充分,对疾病泰然漠视。
5、转换性运动和感觉障碍诊断标准:
(1)有心理因素作为诱因。
(2)主要临床表现为肢体瘫痪、站立不能、失音、失明、耳聋、皮肤感觉脱失等(所谓假性神经官能症性症状)。
(3)临床表现形式与神经解剥生理自相矛盾。
(4)有充分根据排除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